本文是学习GB-T 33912-2017 高纯金属为原料的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本标准规定了以高纯金属为原料生产的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的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
装、运输、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(或合同)内容。
本标准适用于要求杂质元素低含量的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(以下简称铸锭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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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
GB/T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、标志、运输、贮存
GB/T3246.1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1部分:显微组织检验方法
GB/T3246.2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2部分:低倍组织检验方法
GB/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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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| 33911 4××× 系铝合金圆铸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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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7 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 |
YS/T 590 变形铝及铝合金扁铸锭
YS/T 600—2009 铝及铝合金液态测氢方法 闭路循环法
YS/T 870 高纯铝化学分析方法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
YS/T 871 高纯铝化学分析方法痕量杂质元素的测定 辉光放电质谱法
3.1.1.1
铸锭按形状分为圆铸锭和扁铸锭两种,按成分分为纯铝和铝合金两类。铸锭牌号、主原料纯度
等级见表1。
GB/T 33912—2017
表 1 铸锭牌号、主原料纯度等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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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.1.2
其他原料应采用杂质元素含量极低的高纯材料。
圆铸锭尺寸规格应符合 YS/T67 的规定,扁铸锭尺寸规格应符合 YS/T 590
的规定。
铸锭标记按照产品名称、标准编号、主原料纯度等级、牌号、尺寸规格的顺序表示,标记示例如下:
示 例 1 :
Al99.99牌号、主原料纯度等级4N、厚度为420 mm、 宽度为1620 mm、
长度为6000 mm 的扁铸锭,标记为:
扁铸锭 GB/T 33912-4NAl99.99 420×1620×6000
示 例 2 :
1G50 牌号、主原料纯度等级5N、直径为220 mm、 长度为6000 mm
的圆铸锭,标记为:
圆铸锭 GB/T 33912-5N1G50 +220×6000
3.2.1
主原料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规定。其他原料化学成分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
注明,未注明时,由供方自行决定。
3.2.2 A199.99 、A199.998 、A199.999 、A199.9995
牌号的铸锭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;1G50 、4G60、 5G82、6G61
牌号的铸锭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 2 主原料的化学成分及
A199.99、A199.998、A199.999、A199.9995 牌号铸锭的化学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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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
表 3 1G50、4G60、5G82、6G61牌号的铸锭化学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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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3912—2017
铸锭的氢含量应符合GB/T 33911—2017 中Ⅱ级指标的要求。
需方对铸锭的渣含量有要求时,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后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具体注明。
圆铸锭的尺寸偏差应符合 YS/T67 的规定,扁铸锭的尺寸偏差应符合 YS/T 590
的规定。
铝合金铸锭的低倍组织应符合表4的要求。
表 4 铝合金铸锭的低倍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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纯铝铸锭的晶粒尺寸应符合表5的规定;需方对纯铝铸锭的晶粒尺寸有特殊要求时,由供需双方协
商确定后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具体注明。
表 5 纯铝铸锭的晶粒尺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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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7.1 不得存在夹杂物、裂纹、气泡及腐蚀斑点。
GB/T 33912—2017
3.7.2 机械碰伤应不多于5处,允许铲凿修整缺陷,但修整深度应不大于3 mm。
3.7.3 铸锭应清洁,无油污及尘土。
3.7.5 表面拉痕、成层(冷隔)、缩孔应符合表6的规定,金属瘤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表 6 拉痕、成层(冷隔)、缩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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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7 金属瘤
单位为毫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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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.1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按 GB/T 20975 、YS/T 870 、YS/T 871 或 GB/T
7999 或供需双方商确定的 方法进行,仲裁分析应采用GB/T 20975
规定的方法或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。
4.1.2 仅对表2、表3中"Al"
及"其他"栏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素进行常规化学分析。当怀疑非常规分
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,生产者应对这些元素进行分析。
4.1.3 "Al" 含量按 GB/T 3190 规定的方法计算,计算"Al"
含量时,取常规分析元素与怀疑超量的非常
规分析元素分析数值的和作为"元素含量总和"。
4.1.4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,数值修约规则按 GB/T 8170
的有关规定进行,修约数位应与
表2、表3规定或供需双方商定的极限数位一致。
4.2.1
氢含量的检测可采用在线液态测氢或固态测氢,仲裁分析时应采用固态测氢。
4.2.2 液态测氢方法应符合 YS/T 600—2009 中闭路循环法的规定。
4.2.3 固态测氢检测方法应符合 GB/T 33911—2017 中附录 B 的规定。
渣含量检验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圆铸锭尺寸偏差的检测方法应按 YS/T67
规定的方法进行;扁铸锭尺寸偏差的检测方法应按
YS/T 590 规定的方法进行。
低倍组织检验方法按 GB/T3246.2 的规定进行。
GB/T 33912—2017
晶粒尺寸检验按GB/T 3246.1 的规定进行。
在自然散射光下,目视检查外观质量。必要时,可借用尺寸测量工具界定缺陷大小,通过修磨测定
缺陷深度。
5.1.1
铸锭应由供方进行检验,保证铸锭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(或合同)的规定,并填写质量证
明书。
5.1.2
需方应对收到的铸锭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(或合同)的规定
不符时,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,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。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,应在收到
铸锭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,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,应在收到铸锭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。如需仲裁,可委
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,并在需方共同取样。
铸锭应成批提交验收,每批应由同一熔次(或两个熔次)、同一尺寸规格组成。
铸锭应检斤计重。
5.4.1 每批铸锭均应进行化学成分、尺寸偏差、外观质量的检验。
5.4.2 按月抽查氢含量、渣含量、晶粒尺寸和低倍组织。
取样应符合表8的规定。
表 8 取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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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33912—2017
5.6.1
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,铸锭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,其他熔次依次
检验,合格者交货。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不合格。
5.6.2
任一试样的氢含量或渣含量不合格时,铸锭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,其他熔
次依次检验,合格者交货。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铸锭不合格。
5.6.3 任一铸锭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,判该铸锭不合格。
5.6.4
任一试样的低倍组织不合格时,判该批铸锭不合格,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根检验,合格者
交货。
5.6.5
任一试样的晶粒尺寸不合格时,判该批铸锭不合格,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根检验,合格者
交货。
5.6.6 任一铸锭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,判该铸锭不合格。
在检验合格的铸锭的侧面和锯切面上部打印如下内容的标识(或贴含有如下内容的标签):
a)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(或质检人员的签名或印章);
b) 熔次号、牌号及尺寸规格;
c) 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。
铸锭不涂油,不装箱,其他按GB/T3199 规定。需要涂油、装箱或与GB/T
3199不同的包装方式、
方法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,并在订货单(或合同)中注明。
铸锭的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/T 3199 的规定。
每批铸锭应附有质量证明书,其上注明:
a) 供方名称;
b) 产品名称和尺寸规格;
c) 牌号;
d) 熔次号;
e) 重量、件数;
f) 本标准编号;
g) 各项检验结果和供方质检部门的印章;
h) 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。
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(或合同)内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 产品名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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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) 牌号;
c) 尺寸规格;
d) 重量;
e) 低倍组织等级;
f) 晶粒尺寸;
g) 其他特殊要求;
h) 本标准编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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